Loading... 软件服务 选软件网页
当前位置:首页 >6121> 正文

襄阳财务软件—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?

时间:2020-07-22 14:52:45     来源:襄阳市德霏软件科技有限公司


T+2.jpg

了,租金10.5万元,客户要求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,请问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?

答  复



可以的。

由于你是商业房,需要按照征收率5%缴纳增值税。也就是租金10.5万元,需要缴纳0.5万元的增值税。

提醒:

若是开具的是普通发票,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

参考一
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暂行办法》(财税〔2016〕16号)第十一条规定:

 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,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,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。
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,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。

 二、同时,第八条对适用税脉了明确规定。

 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,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:

(一)出租住房:

  应纳税款=含税销售额÷(1+5%)×1.5%

 (二)出租非住房:

  应纳税款=含税销售额÷(1+5%)×5%

参考二

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)四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,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
国家税务总局在《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》进一步补充解释到:自然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,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,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

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。

2.jpg

供应商信息

  • 齐先生  (总经理)
  • 所在区域:湖北  襄樊
  • 提 示

    有保障

    可评价

    400-8330710

    18007270055

   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选软件网看到的,谢谢~

  • 认证情况: 未认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