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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用友—很多人都要的经营所得个税指南

时间:2021-01-21 14:18:37     来源:襄阳市德霏软件科技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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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啦!叔整理了经营所得B表申报指南,希望能帮到大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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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解析·怎么算


张某于2020年10月创办阳阳工作室(个人资企业),2020年10-12月取得收入100万元,成本费用为80万元,其中,列支张某工资1.8万元、家庭消费性支出2万元,业务招待费超标列支1.2万元,张某当年无其他所得,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0.5万元和0.4万元,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为0.6万元。假设税务机关认定为按季申报。


请问:张某如何办理2020年度的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?


解析:


2021年1月20日之前(节假日征期延后)办理2020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: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文件对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A表)》第8行的填表说明,因阳阳工作室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,张某第四季度减除费用=0.5×3=1.5万元。


应纳税所得额100-80-1.5-0.9=17.6万元


应预缴个人所得税=17.6×20%-1.05=2.47万元


2021年3月31日之前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:工作室列支投资者张某工资、家庭消费支出、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应进行纳税调整,纳税调整增加额=1.8+2+1.2=5万元。
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文件对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第42行的填报说明,投资者减除费用为6万元。


专项附加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。


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=(100-80+5)-6-0.9-0.6=17.5万元


应交个人所得税=17.5×20%-1.05=2.45万元


应退个人所得税=2.47-2.45=0.02万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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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指引·怎么报


为方便大家直观的了解汇算清缴的操作方式,叔特意以上述案例为例整理了web端的操作介绍,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,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:


点击“我要办税-税费申报-经营所得(B表)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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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江津税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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